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定见
(高检发办字〔2023〕187号,2023年12月28日执行)
为守护人民人民性命财富安全和路路交通安全,依法惩治醉酒危险驾驶(以下简称醉驾)违法犯罪,凭据刑法、刑事诉讼法蹬仔关划定,结合法律司法实际,造订本定见。
一、总体要求
第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醉驾案件,该当对峙分工掌管,相互共同,相互造约,对峙正确合用司法,对峙证据裁判准则,严格法律,公正司法,提高办案效能,实现政治成效、司法成效和社会成效的有机统一。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醉驾案件办理活动尝试司法监督。
第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醉驾案件,该当全面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凭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尝试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
第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该当对峙惩治与预防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综合治理、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削减酒后驾驶行为产生。
二、立案与窥伺
第四条 在路路上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公安机关该当遵循刑事诉讼法和本定见的划定决定是否立案。对情节显著轻微、风险不大,不以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该当实时提取犯罪嫌疑人血液样本送检。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重要以血液酒精含量鉴定定见作为凭据。
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在提取血液样本前脱逃或者找人顶替的,能够以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了局作为认定其醉酒的凭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查抄时或者发生路路交通变乱后,为逃避司法查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提取血液样本前有意饮酒的,能够以查获后血液酒精含量鉴定定见作为认定其醉酒的凭据。
第五条 醉驾案件钟装路路”“机动车”的认定合用路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路路”“机动车”的划定。
对机关、企事业单元、厂矿、校园、居民幼区等单元管辖领域内的路段是否定定为“路路”,该当以其是否具佑装公共性”,是否“允许社会机动车通杏妆作为判断尺度。只允许单元内部机动车、特定来访机动车通畅的,能够不认定为“路路”。
第六条 对醉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据案件具体情况,能够依法予以扣留或者取保候审。拥有下列情景之一的,通常予以取保候审:
(一)因自己受伤必要救治的;
(二)患有严沉疾病,不合适羁押的;
(三)系怀孕或者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四)系生涯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五)其他必要取保候审的情景。
对切合取保候审前提,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障人,也不交纳保障金的,能够监督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督居住划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沉的,能够予以扣留。
第七条 办理醉驾案件,该当网络以下证据:
(一)证明犯罪嫌疑人情况的证据资料,重要蕴含人丁信息查问纪录或者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驾驶证、驾驶人信息查问纪录;犯罪前科纪录、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行政处罚纪录、本次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二)证明醉酒检测鉴定情况的证据资料,重要蕴含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了局、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标定证书、血液样本提取笔录、鉴定委托书或者鉴定机构接管检材登记资料、血液酒精含量鉴定定见、鉴定定见通知书等;
(三)证明机动车情况的证据资料,重要蕴含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信息查问纪录、机动车照片等;
(四)证明现场法律情况的照片,重要蕴含现场查抄机动车、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提取与封装血液样本等环节的照片,并该当保留有关环节的灌音录像资料;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凭据案件具体情况,还该当网络以下证据:
(一)犯罪嫌疑人是否饮酒、驾驶机动车有争议的,该当网络同车人员、现场目见证人或者共同饮酒人员等证人证言、饮酒场所及行驶路段监控纪录等;
(二)路路属性有争议的,该当网络有关治理人员、业主等知恋人员证言、治理单元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三)产生交通变乱的,该当网络交通变乱认定书、变乱路段监控纪录、人体危险水平等鉴定定见、被害人陈述等;
(四)可能组成自首的,该当网络犯罪嫌疑人到案经过等资料;
(五)其他确有必要网络的证据资料。
第八条 对犯罪嫌疑人血液样本提取、封装、生活、送检、鉴定等法式,依照公安部、司法部有关路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置法式、鉴定规定等划定执行。
公安机关提取、封装血液样本过程该当全程灌音录像。血液样本提取、封装该当做好象征和编号,由提取人、封装人、犯罪嫌疑人在血液样本提取笔录上具名。犯罪嫌疑人回绝具名的,该当注明。提取的血液样本该当实时送往鉴定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实时送检的,该当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尺度生活检材并在五个工作日内送检。
鉴定机构该当对血液样品造备和仪器检测过程进行灌音录像。鉴定机构该当在收到送检血液样本后三个工作日内,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尺度进行鉴定并出具血液酒精含量鉴定定见,通知或者送交委托单元。
血液酒精含量鉴定定见作为证据使用的,办案单元该当自收到血液酒精含量鉴定定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第九条 拥有下列情景之一,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诠释的,血液酒精含量鉴定定见能够作为定案的凭据;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诠释的,该当予以排除:
(一)血液样本提取、封装、生活不规范的;
(二)未按划定的功夫和法式送检、出具鉴定定见的;
(三)鉴定过程未按划定同步灌音录像的;
(四)存在其他瑕疵或者不规范的取证行为的。
三、刑事查究
第十条 醉驾拥有下列情景之一,尚不组成其他犯罪的,从沉处置:
(一)造成交通变乱且负变乱全数或者重要责任的;
(二)造成交通变乱后逃逸的;
(三)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四)严沉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五)服用国度划定管造的心妙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乘客的;
(七)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有师生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九)驾驶沉型载货汽车的;
(十)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
(十一)逃避、故障公安机关依法查抄的;
(十二)执行威胁、进攻报仇、引诱、贿买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或者覆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
(十三)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十四)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告状的;
(十五)其他必要从沉处置的情景。
第十一条 醉驾拥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从宽处置:
(一)自首、率直、立功的;
(二)自愿认罪认罚的;
(三)造成交通变乱,赔偿损失或者获得原谅的;
(四)其他必要从宽处置的情景。
第十二条 醉驾拥有下列情景之一,且不拥有本定见第十条划定情景的,能够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风险不大,遵循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划定处置:
(一)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二)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垂危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组成垂危避险的;
(三)在居民幼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四)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幼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幼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五)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景。
醉酒后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垂危情况,不得已驾驶机动车,组成垂危避险的,遵循刑法第二十一条的划定处置。
第十三条 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告状的醉驾案件,人民检察院综合思考犯罪嫌疑人驾驶的动机和主张、醉酒水平、机动陈粪型、路路情况、行驶功夫、速度、距离以及认罪悔罪阐发等成分,以为属于犯罪情节轻微的,遵循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划定处置。
第十四条 对切合刑法第七十二条划定的醉驾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拥有下列情景之一的,通常不合用缓刑:
(一)造成交通变乱致他人轻微伤或者轻伤,且负变乱全数或者重要责任的;
(二)造成交通变乱且负变乱全数或者重要责任,未赔偿损失的;
(三)造成交通变乱后逃逸的;
(四)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五)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
(六)服用国度划定管造的心妙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七)采取暴力伎俩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查抄,或者执行妨害司法行为的;
(八)五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九)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告状的;
(十)其他情节恶劣的情景。
第十五条 对被告人判处罚金,该当凭据醉驾行为、现实侵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思考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起刑点通常不应低于路路交通安全律例定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应情景的?钍;每增长一个月拘役,增长一千元至五千元罚金。
第十六条 醉驾同时组成交通肇事罪、错误以危险步骤风险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步骤风险公共安全罪等其他犯罪的,遵循处罚较沉的划定定罪,依法从严查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步骤故障公安机关依法查抄,又组成妨害公务罪、袭警罪等其他犯罪的,遵循数罪并罚的划定处罚。
第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醉驾被现场查获后,经允许脱离,再经公安机关通知到案或者自动到案,不认定为自动投案;造成交通变乱后;は殖 ⒓本壬苏,向公安机关汇报并共同调查的,该当认定为自动投案。
第十八条 凭据本定见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处置的案件,能够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接受安全驾驶教育、从事交通自愿服务、社区公益服务等情况作为作出有关处置的考量成分。
第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不告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能够凭据案件的分歧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路歉、赔偿损失,必要赐与行政处罚、处罚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置。
第二十条 醉驾属于严沉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公安机关该当在决定不予立案、撤销案件或者移送审查告状前,赐与行为人撤除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凭据本定见第十二条第一款处置的案件,公安机关还该当依照路路交通安全律例定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应情景,赐与行为人?睢⑿姓扣留的行政处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凭据本定见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处置的案件,对被不告状人、被告人必要予以行政处罚的,该当提出检察定见或者司法建议,移送公安机关遵循前款划定处置。公安机关该当将处置情况传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四、急剧办理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该当加强合作共同,在遵循法定法式、保险当事人权势的前提下,因地造宜成立健全醉驾案件急剧办理机造,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实现醉驾案件优质高效办理。
第二十二条 切合下列前提的醉驾案件,通常该当合用急剧办理机造:
(一)现场查获,未造成交通变乱的;
(二)事实明显,证据的确、充分,司法合用没有争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
(四)不拥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划定情景的。
第二十三条 合用急剧办理机造办理的醉驾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常该当在立案窥伺之日起三十日内实现窥伺、告状、审判工作。
第二十四条 在窥伺或者审查告状阶段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移送至审查告状或者审判阶段时,取保候审期限尚未届满且切合取保候审前提的,受案机关能够不再沉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由公安机关持续执行原取保候审措施。
第二十五条 对醉驾被告人拟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或者宣告缓刑的,通常能够不进行调查评估。确有必要的,该当实时委托社区改过机构或者有关社会组织进行调查评估。受委托方该当实时向委托机关提供调查评估了局。
第二十六条 合用简易法式、速裁法式的醉驾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能够采取归并式、身分式、表体式等方式简化文书。
具备前提的地域,能够通过一体化的网上办案平台流转、投递电子卷宗、司法文书等,实现案件线上办理。
五、综合治理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该当积极落实普法责任造,加强路路交通安全法治宣布道育,宽泛发展普法进机关、进村落、进社区、进学堂、进企业、进单元、进网络工作,疏导社会公家造就规定意识,养成守法习惯。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该当充分使用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提醒函等机造,督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元,加强本单元人员教育治理,加大驾驶培训环节安全驾驶教育,规范代驾行业发展,加强餐饮、娱乐等涉酒场所治理,加大警示提醒力度。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该当凭据醉驾服刑人员、社区改过对象的具体情况,造订有针对性的教育刷新、改过规划,实现分类治理、个别化教育,加强其悔罪意识、法治观点,援试熹成为守法公民。
六、附则
第三十条 本定见自2023年12月28日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合用司法若干问题的定见》(法发〔2013〕15号)同时废止。